浙商银行关于资金营运中心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1
根据本行工作安排,黄兴越先生不再担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营运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合规官职务。经本行研究决定,聘任朱捷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营运中心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代为履行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职责,全面负责资金营运中心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有权代理资金营运中心对外签署合同等法律文本。
为保障中心业务正常开展,自2026年5月22日零时起启用“朱捷”负责人名章作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营运中心负责人名章,原“黄兴越”负责人名章同时作废,并按本行印章管理规定封存销毁。原印章停用前加盖的各类文件,其法律效力不受影响,依然有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