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理财合作业务公告

关于与光大理财等理财公司开展代销理财产品合作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我行与光大理财等理财公司开展了代理销售理财产品的合作,并就代销合作签署了代销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根据《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我行将代销合作机构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代销合作机构

1

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

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3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4

浦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5

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6

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7

广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8

渝农商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9

 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0

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1 

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2

徽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3

恒丰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4

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5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6

 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代销产品相关情况:

      代销理财产品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www.czbank.com/cn/product

      浙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27。

     

      风险提示:我行为光大理财等理财公司理财产品的代销机构,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代销理财与服务,但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