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关于变更《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处理授权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9
尊敬的客户:

  为向您提供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本行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处理授权书》(以下简称授权书 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新版授权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自然日)后正式施行

  如您对修改后的授权书内容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本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咨询。如对授权书修订内容有异议而决定不再继续使用本行信用卡的,可向本行提出销户申请。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自然日)内未提出销户申请的,视为您已充分知悉并同意遵守修改后的授权书的约定。

  现将新版授权书在浙商银行官网(www.czbank.com)予以公示,您可通过查询全文充分知悉您的权利和义务。感谢您对浙商银行的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处理授权书(202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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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