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关于设置消费分期及账单分期申请金额上限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5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浙商银行的支持!为向您提供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本行将于2024年4月26日起设置消费分期及账单分期申请金额上限,具体如下:持卡人申请单笔消费分期及单笔账单分期金额上限均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整。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咨询。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