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关于对增金财富金(黄金积存)实行优惠费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22
尊敬的客户:
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及浙+银行投资本行增金·财富金(黄金积存)业务的个人客户,给予认购手续费和赎回手续费优惠,即原“认购手续费按认购金额的0.5%收取”优惠为“认购手续费按认购金额的0.1%收取”;原“赎回手续费按赎回金额的1%收取”优惠为“赎回手续费按赎回金额的0.4%收取”。
详情请咨询当地营业网点或95527客服电话。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