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定义:
针对经本行准入的外部投资机构或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已投资或拟投资的人才企业,本行主要以信用担保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授信额度。根据本行与投资机构提供资金的先后顺序可以分为投前贷后模式与贷前投后模式。
产品内容及特色:
1.贷款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次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或拟投资金额的50%,最高可达2000万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投资机构与人才企业实控人约定的对赌期限或退出期限(如有);期限一般1年,最长不超过3年。
3.合作机构:全国知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重点地区政府部门设立的股权投资平台、国内行业龙头或上市企业为主要出资人的产业投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