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

电子票据开通与出票操作指南

 

注:电子票据业务可操作时间为每日8:00-20:00

(一)电子票据功能开通操作指南

(若已开通此功能,请直接跳转到第二部分)

步骤一:

授权员(只能是授权员办理开通)登录网银后,点击“电子票据-功能管理”,仔细阅读服务协议后,点击“同意”进入下一步。

 

步骤二:

勾选需开通电子票据功能的账号,输入浙商e密码(即网银登录密码),点击“确定”完成开通操作。

(二)电子票据出票操作指南

步骤一: 

经办员登录网银,点击“电子票据-出票-快捷出票”,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应信息,并点击“增加”,票据信息将添加至“已录入票据列表”中。

操作提示:

1.出票时选择“银票”,即办理本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时选择“商票”,即办理出票人自承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指定第三方作为承兑人。

2.只有勾选“可再转让”的电子票据才能办理贴现和背书业务。

3.出票时如未勾选“自动提交收票人”,后续还需操作“提示收票”,对方才能收到票据。 

步骤二:

核对已录入的票据信息,输入浙商e密码(即网银登录密码),点击“全部提交”。

温馨提示:

1.新增票据信息”区会自动回显最近录入的票据信息;在“已录入票据列表”中点击“查看”按钮,该票据信息自动回显到“新增票据信息”区;经办员对回显的票据修改后点击“添加”按钮,可快速录入一张新的票据。在“已录入票据列表”中点“删除”按钮,可删除该条票据信息。

2.点击“已提交票据查询”按钮,可以查看经办员已提交的票据信息,在贵公司复核员或授权员复核授权以前,点击“取消出票提交”按钮,可以取消快捷出票申请手续。

 

校验UKey密码之后,经办员提交成功,请及时提醒授权员操作授权若公司设置了网银复核员,则需复核员复核后再操作授权)。

步骤三

授权员登录网银,点击“电子票据-出票-快捷出票授权”,再点击相应“批次号”及“出票人账号”,可查询电子票据的详细信息。   

勾选相应票据,输入浙商e密码(即网银登录密码),点击“同意”,校验UKey证书后则完成出票登记。

若出票时勾选“自动提交收票人”,出票操作就完成啦!若未勾选,请继续操作步骤四、五

步骤四:

出票成功后,可通过“电子票据-票据查询查看票据状态。

                                

步骤五:

在查看票据状态变为“提示承兑已签收”后,由经办员通过“电子票据-出票—提示收票/撤销”,操作类型选择“提示收票”,根据界面提示选择票据,输入浙商e密码,校验UKey密码后,经办员提交成功。

再由授权员登录网银操作“电子票据-出票-提示收票授权”根据界面提示选择票据,输入浙商e密码,校验UKey密码后,出票就完成了(若公司设置了网银复核员,则需复核员复核后再操作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