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些服务全面降费啦!
发布日期:2021-09-28

   记者获悉,为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浙商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减费让利政策的公告》。从930 日起,实施为期三年的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优惠政策,涵盖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网上银行跨行转账等30项优惠减免

  具体而言,此次价格调整,是在今年625日前,本票手续费、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手机银行年费、手机银行网上转账汇款、ATM同城跨行取现手续费等18项服务项目已满足降费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降费让利力度。

  记者了解到,浙商银行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专属优惠包括免收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浙商e证书” 年费按收费标准5收取,工本费按25元收取;单笔10万元(含)以下,通过柜面转账按收费标准9收费;单笔10万元(含)以下,通过网上银行同城跨行转账按收费标准9收费,异地跨行转账按收费标准4.5收费;对于深圳和重庆同城人民币跨行汇款业务,单笔10万元(含)以下通过柜面转账按收费标准9收费。优惠执行时间为2021930日至2024930日。

  主要常规优惠(所有客户均能享受的价格优惠)包括免收支票手续费、支票工本费、支票挂失费、本票手续费、本票工本费、本票挂失费、银行汇票手续费、银行汇票工本费、银行汇票挂失费等。

  特约商户刷卡手续费优惠包括,自2021930日起,对标准类商户借记卡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9折优惠、封顶值维持不变,对优惠类商户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继续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7.8折优惠,优惠措施执行期限为3年。

浙商银行计划财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浙商银行长期践行普惠金融,为落实监管减费让利要求,积极响应行业倡议,全行已迅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在监管文件下发前,就对18项服务项目实施了优惠减免,并于今年6月提前公告。在此基础上,本次进一步调整价格,扩大优惠范围,如免收支票手续费;考虑到交易的频繁性,对网上银行异地跨行汇款按收费标准4.5折收取,优惠力度远高于9折的要求,旨在减轻客户负担,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浙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