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支持城乡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切实减轻新购买首套住房家庭的个人住房贷款利息负担,我行积极落实《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95号)精神及相关要求,自2026年10月1日起,对于符合政策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开展财政贴息工作,确保政策红利惠及广大消费者。
我行将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对符合政策要求的贷款提供“免申即享”的贴息服务。相关事宜后续将通过浙商银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敬请留意。
郑重提示:我行在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贴息业务过程中,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代为办理,且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请谨防诈骗,保护好您的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行的关注与大力支持!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