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布2026年第1期
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的公告
根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与广西联合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联合资管”)所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编号:lsxdzr202601),浙商银行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其他费用,简称“债权”)依法转让给广西联合资管。
现特发布本公告,通知各债务人、保证人(如有)及相关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向债权受让方(即广西联合资管)履行主债权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还款义务及其他相应的义务。
为使广西联合资管正常行使标的债权及相关附属权益(如有),浙商银行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广西联合资管提供借款人的必要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信息、贷款信息、相关账户信息及经借款人授权的其他必要相关信息。广西联合资管承诺依法合规获取并使用前述个人信息,将严格按照原个人贷款相关文件约定的信息处理目的、方式及种类对该等信息进行规范处理。浙商银行与广西联合资管将严格遵守国家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保密管理机制,严格限定个人信息的知悉范围与使用边界,确保借款人个人信息安全得到妥善保障。
浙商银行将就本次债权转让事宜,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如实报送相关信息。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双方所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附件:浙商银行2026年第1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清单.pdf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