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关于发布2025年12月第一批信用卡债权转让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6

  根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与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正信”)所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浙商银行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其他费用,简称“债权”)依法转让给滨海正信。

  现特发布本公告,通知各债务人、保证人(如有)及相关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向债权受让方(即滨海正信)履行主债权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还款义务及其他相应的义务。还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22908457110104246;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十一经路支行;联行号:308110023315。如您需咨询还款等权利义务相关事宜,可拨打滨海正信联系电话:4000689111。

  为使滨海正信正常行使标的债权及相关附属权益(如有),浙商银行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滨海正信提供借款人的必要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信息、教育工作信息、财产信息、相关账户信息、贷款信息及经借款人授权的其他必要相关信息。滨海正信承诺依法合规获取并使用前述个人信息,将严格按照原信用卡相关文件约定的信息处理目的、方式及种类对该等信息进行规范处理。浙商银行与滨海正信将严格遵守国家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保密管理机制,严格限定个人信息的知悉范围与使用边界,确保借款人个人信息安全得到妥善保障。

  浙商银行将就本次债权转让事宜,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如实报送相关信息。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双方所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附件:浙商银行2025年12月第一批信用卡债权转让清单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