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商银行信用卡支付宝渠道消费累计零售客户积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8
尊敬的浙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感谢您对浙商银行信用卡的支持和关注!2023年11月2日起(含)持卡人使用浙商银行信用卡在支付宝渠道完成的交易(不含收银台消费分期)可累计零售客户积分,单笔消费每10元累计1个零售客户积分,不满10元部分不计积分。
您可登录浙商银行手机银行“我的—积分—积分说明模块”查询零售客户积分累计规则的详细说明。
如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欢迎致电本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咨询。
特此公告。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