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向您提供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本行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浙商银行信用卡章程(2021年第二版)》《浙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协议(2021年第二版)》(以下简称“章程、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同时启用信用卡业务《个人金融信息处理授权书》(以下简称“授权书”),新版章程和协议、授权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正式施行。
如您对修改后的章程和协议及新启用的授权书内容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本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咨询。如对章程、协议修订内容有异议而决定不再继续使用本行信用卡的,可向本行提出销户申请。公告日起45日内未提出销户申请的,视为同意变更。
现将新版章程和协议、授权书在官网予以公示,您可通过查询全文,充分知悉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感谢您对浙商银行的支持!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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