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关于修订《消费自动分期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3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提升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本行对《消费自动分期服务协议》进行了修订,为您提供更多自动分期服务及选择。现将《消费自动分期服务协议(2021年版)》予以公告,公告期45天。如您对相关修改有异议的,请通过本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咨询或办理本项业务的注销。公告期满,您未注销业务或继续使用的,视为同意相关修改内容。如有异议或疑问,请拨打本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或至本行当地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21

附件:《消费自动分期服务协议(2021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