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非融资性保函

一、产品简介

非融资性保函是指本行作为被担保人,为在贸易或工程承包等经营活动中的非融资行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函。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预付款(退款)保函、付款保函等。

  

二、客户条件

申请人应为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1.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2.具备履行保函项下义务的能力;
3.付款保函申请人须为外管局货物贸易外汇收支A类企业,且未被纳入人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内;
4.能够向本行提供符合要求的反担保。

 

三、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提交《开立对外保函申请书》,并提交以下业务申请资料: 
(1)保函项下被担保人和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或相关用途证明材料;
(2)被担保人具备履行基础合同能力的证明材料;
(3)提供反担保材料;
(4)非本行标准的保函文本格式(如有)。

 

四、业务流程
1.保函申请人与本行签订《出具保函协议书》、相关担保合同(如有);
2.保函申请人提出《开立对外保函申请书》,并提交本行要求的业务申请资料;
3.经本行业务审批审核同意后,落实反担保手续,本行对外出具保函;
4.保函有效期内,如受益人要求履行保证义务的,经本行审核无误后按保函约定履行义务;
5.保函有效期届满、保证义务履行完毕或被保证人和受益人要求终止保函效力时,保函自动失效。

五、答复时限
以客户提交符合本行要求的申请材料为前提,对于普惠型小微企业授信申请3-5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对于3000万元(含)以下的民营企业授信申请10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对于3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以下的民营企业授信申请15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对于1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授信申请20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