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通”贷款

一、产品简介:
“物业通”贷款指我行以经营性物业作抵押,向经营性物业的所有权人发放贷款,并以其经营收入还本付息的一种贷款业务。经营性物业是指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经营性现金流量充裕、综合收益较好、还款来源稳定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包括写字楼、星级酒店、综合商业设施等。
二、产品特点:
1、期限一般在5年,最长可达10年,企业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同时可根据经营性物业现金流状况和自身资金情况合理安排还款计划。
2、以经营性物业作抵押,以未来经营性现金流偿还借款本息,有效盘活企业资产,解决融资与担保问题。
三、适用对象:
经营状况及信用记录良好,且对经营性物业拥有独立处置权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四、业务流程:
1、客户向我行提出业务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主要包括:
·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社会团体等机构证明的复印件;
·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贷款证(卡)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经营性物业产权证书;
·系购置物业的,提供购置合同影印件;系自建物业的,若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应提供相关的批文影印件;
·借款人董事会或相应有权决策机构同意以物业抵押向我行借款的决议;
·已经出租的物业,借款人对外出租的有关协议、合同;
·我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经我行审批同意后,客户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资金监管协议》及其他担保合同等,并落实相关手续;
3、发放贷款后我行对物业营运收入、支出款项进行封闭式监管;
4、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一般采取按月结息、按季归还贷款本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