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

一、产品简介:
流动资金贷款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按期限可以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要;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至3年(含)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的周转占用和需一定存量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
二、产品特点:
1、有效解决客户流动资金不足问题。
2、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灵活多样。
三、适用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
四、业务流程:
1、客户向我行提出业务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主要包括:
·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社会团体等机构证明的复印件;
·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贷款证(卡)复印件;
·近三年度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和近期财务报表;
·税务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公司章程;
·验资报告;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者履历;
·我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经我行审批同意后,客户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3、我行发放贷款后,客户按照合同规定用途支用款项;
4、客户按合同约定方式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