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关于取消信用卡自动分期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4

尊敬的浙商银行信用卡客户:

  因本行业务调整,自2022年12月30日起,浙商银行缤纷卡、浙商银行点金卡、浙商银行增金卡、浙商银行京东金融联名卡,将取消自动分期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持有上述卡片的客户,您存量已发生且未提前还款的自动分期业务不受影响,该笔分期仍然有效,请每月按账单金额还款; 

  二、持有上述卡片的客户,您新发生的消费,将不再进行自动分期。如您有信用卡分期需求,可通过本行手机银行APP首页-信用卡-分期业务、本行微信银行“信用卡分期”进行申请消费分期和账单分期。感谢您对浙商银行信用卡业务的支持,本行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有疑问,可咨询您的客户经理或拨打本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