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关于变更《信用卡章程》《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协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01
尊敬的浙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为适应信用卡业务发展需要,向您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本行对现行《浙商银行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协议进行了调整、完善,对信用卡透支年化利率、客户信息授权、电信诈骗“涉案账户”管理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形成了《浙商银行信用卡章程(2021年第二版)》《浙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协议(2021年第二版)》(以下简称“新《章程》《协议》”),现予以公告。新《章程》《协议》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正式施行,新版启用后旧版同时废止。您如对修改有异议而决定不继续使用本行信用卡,可按照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公告期满,您未办理销户手续的,视为同意变更。
本行将不断努力,为您提供更全面优质的服务。若有疑问,请拨打本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或至本行当地营业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
附件:浙商银行信用卡章程(2021年第二版)
附件:浙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协议(2021年第二版)